社會工作106 年第 2 次 · No.33

請問下列何者並非屬於社會團體工作的實施原則?

正確答案:(D) 以介入(intervention)先改善案主所處的壓力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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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社會團體工作的實施原則。依 Konopka、Trecker 等學者的團體工作原則,工作者應重視團體的整體性(A 屬原則)、尊重團體中個體的差異性(B 屬原則),並從成員差異性的互動關係中運用團體動力促成改變(C 屬原則),核心精神是「以團體本身為改變的媒介」;而 D「以介入先改善案主所處的壓力環境」是環境改變策略的思維,屬個案工作間接處遇或生態觀點的介入焦點,團體工作的改變工具是團體內的互動與動力,不以先改造外在壓力環境為實施原則,故選 D。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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