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106 年第 2 次 · No.4
為避免身心障礙者受到歧視偏見的暴力,在保護服務方面,須緊急保護安置或其他必要的處置,請問其中須緊急保護安置者不得超過幾個小時?
正確答案:(C) 72 小時
看 AI 白話詳解
本題考點是身心障礙者保護服務中緊急保護安置的法定時限。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78 條,身心障礙者遭受遺棄、身心虐待等禁止行為,致其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主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安置或其他必要處置;同法第 80 條明定,此項緊急保護安置不得超過 72 小時,非 72 小時以上之安置不足以保護時,得聲請法院裁定繼續保護安置,故選 C。A 的 24 小時是相關人員知悉後的通報時限(第 76 條),易與安置時限混淆;B 的 48 小時與 D 的 96 小時均非本法規定的時限。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