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115 年第 1 次 · No.2
針對社會工作的實習教育目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正確答案:(B) 訓練成為固守法令原則的工作人員
出處:115 年第 1 次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第 2 題
AI 白話詳解
本題考點是社會工作實習教育的目標。實習教育旨在讓學生於實作中整合知識、發展專業自我:在實作流程中掌握各種知識的潛在結構和意義(A)、學習控制和適當的表達情緒與行為(C)、覺察外在環境和角色的需求(D),皆屬實習教育欲培養的專業能力與自我覺察目標。B「訓練成為固守法令原則的工作人員」則違背實習教育精神——社會工作者須理解法規並依法行事,但實習目標在培養能反思、能因應服務對象與情境彈性運用知識的專業人員,而非僵化固守法令的執行者,故 B 為錯誤敘述。
內容更新:2026-08-21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5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