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5 年第 1 次 · No.26

根據社會救助法的規定,針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提供的服務不包括下列那一項?

正確答案:(A) 安置輔導

看 AI 白話詳解

本題考點是社會救助法對有工作能力者之積極性服務內容。依社會救助法第15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應依需求提供或轉介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創業輔導、以工代賑等相關輔導措施,以協助其自立脫貧,故B就業服務、C職業訓練、D以工代賑均屬之。A安置輔導屬於針對無自理能力或需生活照顧者之保護性、照顧性措施,並非第15條對「有工作能力者」設計的就業自立服務,故不包括者為A。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5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同科相關題

→ 看完整「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科目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