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5 年第 1 次 · No.20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規定,接生人應於胎兒出生後幾日內,將胎兒出生之相關資料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備查?

正確答案:(C)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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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出生通報時效。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14 條,胎兒出生後 7 日內,接生人應將出生之相關資料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備查;死產亦同。故正確答案為 7 日,選 C。A 3 日、B 5 日、D 10 日均非該條所定期限。出生通報制度目的在於掌握新生兒資訊、及早發現未報戶口或高風險兒少,銜接後續保護與福利服務。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5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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