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5 年第 1 次 · No.15

關於社會福利資源供給的形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正確答案:(C) 提供機會或賦予權力等抽象化的供給形式無法立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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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於社會福利供給形式(現金、實物、機會、權力等)的性質辨析。依 Gilbert 與 Terrell 的社會供給類型論,「提供機會(opportunities)」與「賦予權力(power)」屬抽象供給形式,仍可透過立法實現(如反歧視法賦予平等機會、參與決策賦權)。C 稱「提供機會或賦予權力等抽象化供給形式無法立法通過」錯誤,選 C。A 供給形式反映政策價值、B 現金給付強調消費者選擇/實物給付強調社會控制、D 抵用券(voucher)介於兩者、平衡選擇與控制,均為正確描述。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5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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