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113 年第 2 次 · No.4

有關綜融社會工作方法之步驟,下列實施程序何者正確?

正確答案:(D) 評量→計畫→行動→評鑑→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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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綜融(generalist)社會工作的實施程序。標準的問題解決程序為「評量→計畫→行動(介入)→評鑑→結案」,須先蒐集資料進行評量、據以擬訂處遇計畫、再執行介入行動、評鑑成效,最後結案,故選 D。A 錯:把「行動」置於「計畫」之前,未有計畫即行動不合邏輯。B 錯:先計畫後評量,順序顛倒——沒有評量作基礎,計畫將無所依據。C 錯:計畫先於評量同樣違反「先評估後規劃」原則。唯有 D 遵循「評量在前、計畫居次、行動繼之、評鑑與結案殿後」的正確步驟,符合綜融取向的一般性問題解決架構。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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