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3 年第 1 次 · No.5

1601 年英國的「伊莉莎白 43 號」法案,強調「親屬責任」的精神下,確立並統整既有三大救濟體系,下列何者非其措施?

正確答案:(D) 依麵包價格與家庭人口,補貼工資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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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1601年英國伊莉莎白濟貧法(43號法案)整合的三大救濟措施。依該法在「親屬責任」精神下確立的分類處遇:對有工作能力卻懶惰者加以懲罰(A)、對老弱殘疾等羸弱者收容於濟貧院(B)、對身體健壯的貧民要求強制工作(C),此即分類救濟三體系。D「依麵包價格與家庭人口補貼工資之不足」屬1795年的「史賓翰連制度(Speenhamland System)」,是後來的院外救濟與工資補貼措施,並非1601年濟貧法的內容,故選D為非其措施者。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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