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111 年第 2 次 · No.28
某個被列為低收入戶的家庭,夫妻二人均有輕度身心障礙,亦都沒有穩定工作。他們共育有五名未成年子女。近日因疏忽照顧而被列為脆弱家庭。經社會工作者瞭解,這個家庭除了政府補助外,亦有多個民間非營利組織與慈善團體提供各種長短期津貼與物資。當服務對象夫妻向媒體、民代陳情,並提出「確實有困境需要更多社會資源和社會工作單位協助。」社會工作者是面對何種倫理實踐難題?
正確答案:(C) 義務與期望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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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辨識社工者所面臨的倫理兩難類型。個案中低收入且育有五名子女的脆弱家庭已獲政府與多個民間組織補助,仍向媒體、民代陳情要求更多資源與協助;社工者一方面負有依規定公平分配有限資源、對機構與專業的義務,另一方面須回應案主「還要更多協助」的期望,兩者拉扯即屬「義務與期望衝突」,故選C。A案主自決或慈善父權針對是否代案主決定;B保密或溝通特權涉及資訊揭露;D個人價值涉入指社工者將己身價值帶入判斷,均與本情境的資源分配與角色義務衝突不符。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