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111 年第 1 次 · No.24

Reamer 所提出的社會工作倫理抉擇六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正確答案:(A) 個人基本幸福權優先於另一個人的自由權

看 AI 白話詳解

本題考點是 Reamer 提出的倫理抉擇原則(倫理決定的優先次序準則)。依 Reamer 的準則,個人的基本幸福權(basic well-being,如生命、健康、食物、住所等行動的必要前提)優先於「另一個人」的自由/自我決定權,故 A「個人基本幸福權優先於另一個人的自由權」正確,選 A。B 錯在把比較對象說成「他人的幸福權」——Reamer 比較的是基本幸福權與他人的自決權,非幸福權對幸福權。C 恰好相反:Reamer 主張在基本福祉受威脅時,個人福祉可凌駕法律、規則與自願組織的規定,而非法律優先於自決。D 也顛倒:防止飢餓等基本傷害、推行住宅教育公共救助等公共善的義務,應優先於保護個人財產,D 把優先順序倒置,故錯。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同科相關題

→ 看完整「社會工作」科目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