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1 年第 1 次 · No.28

「家庭暴力防治法」中規定,法院依法准許家庭暴力加害人會面交往其未成年子女時,應審酌子女及被害人之安全,並得為一款或數款命令。下列何者錯誤?

正確答案:(C) 禁止就醫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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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家庭暴力防治法對加害人會面交往未成年子女時,法院得附加的安全命令種類。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5條,法院准許加害人會面交往其未成年子女時,為保護子女及被害人安全,得命於特定安全場所交付子女、由第三人或機關監督會面交往、命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準時安全交還子女並得繳納保證金、負擔監督會面交往費用等。(C)禁止就醫就學並非會面交往的安全命令,反而侵害子女受教育與就醫權利,牴觸兒少最佳利益,故為錯誤選項,即正解。(A)、(B)、(D)均屬第45條明定的安全命令,故不選。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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