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1 年第 1 次 · No.23
政府及團體處理兒童及少年相關事務時,下列何者是優先考量的因素?
正確答案:(B) 以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
看 AI 白話詳解
本題考點是處理兒童及少年相關事務時的優先原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 條,政府及公私立機構、團體處理兒童及少年相關事務時,應以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並依其心智成熟程度權衡意見,故選 B。A「以最少限制作為優先考量」是身心障礙或安置處遇中的原則,非兒少事務的最高優先原則;C「以減緩失能為優先」與兒少最佳利益的核心不符;D「以父母期待為優先」錯誤,父母意見雖須參酌,但不得凌駕兒少最佳利益。本題須辨識兒少法揭示的「最佳利益優先」核心原則。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