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109 年第 2 次 · No.30
某個被列為低收入戶的家庭,夫妻二人均有輕度身心障礙,且沒有穩定工作,並育有五名未成年子女。近日,再度因疏忽照顧被通報脆弱家庭服務。經社會工作者了解,這個家庭除了政府補助外,也有多個民間非營利組織與慈善團體提供各種津貼與物資。當社會工作者猶豫要不要向服務對象提出結紮意見時,是處於何種倫理困境?
正確答案:(A) 「社會團體責任」相對於「個人家庭責任」之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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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價值衝突類型的辨識。社工猶豫是否對這個多子女、經濟弱勢的低收入戶提出結紮意見,衝突的本質是:站在「社會團體」(社會整體資源負擔、公共利益)的立場可能傾向節育,與尊重「個人家庭」自主生育、家庭自我決定的立場相對立,故選 A。B「強調過程相對於強調結果」處理的是重視方法或重視成效的取捨;C「安全滿足相對於刻苦奮鬥」是福利依賴與自立的價值對立;D「文化決定相對於個人本能」談的是文化與生物本能之爭,三者都無法對應「該不該基於社會負擔而干預個別家庭生育自主」這一核心張力,故答案為 A。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