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108 年第 2 次 · No.29
「安樂死可以解除個人的痛苦,以及減輕家庭與社會的照顧成本,故應合法化。」此種論點是何種倫理學的主張?
正確答案:(A) 效益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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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規範倫理學各理論的辨識。題幹以「解除痛苦、減輕家庭與社會照顧成本」這類後果與整體效益作為安樂死應合法化的理由,判準在於行為能否帶來最大幸福或最小痛苦,這正是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源於 Bentham 與 Mill)以結果衡量對錯的核心主張,故選 A。社群主義著重社群共善與成員關係,未以效益計算為判準;義務論(Kant)主張行為對錯取決於是否合乎道德義務,而非後果,與題幹立論相反;自決論強調個人自主決定權,題幹並非訴諸當事人自主,而是訴諸整體效益,故均非所指。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