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直接服務108 年第 2 次 · No.7
下列何者是開案會談的主要目的?
正確答案:(B) 了解個案對自己狀況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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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開案(接案)會談的主要目的。接案會談的核心在於了解個案對自身問題與處境的看法,並藉此建立初步專業關係、澄清期待與初步評估需求,故選B。A「說服個案接受協助」帶強制意味,違反案主自我決定;C「承諾機構能滿足需求」是過早且不當的保證,不符專業界限與現實評估;D「指導個案處理問題的方法」屬後續處遇階段的工作,非開案會談的目的。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