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48},["ShallowReactive",2],{"q-sw-108-1-social-work-030":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FullName":4,"question":6,"related":23},"社會工作","social-work",{"id":7,"webId":8,"year":9,"session":10,"subject":4,"legacy":11,"number":12,"stem":13,"options":14,"answer":19,"answerNote":20,"images":21,"lawTimestamp":9,"explanation":22,"freq":10},"sw-108-1-社會工作-030","sw-108-1-social-work-030",108,1,false,30,"列為低收入戶的家庭，育有五名未成年子女，夫妻二人均有輕度身心障礙，亦都沒有穩定工作。近日，再度因疏忽照顧而被列為高風險家庭。經社會工作者瞭解，這個家庭除了政府補助外，也有多個民間非營利組織與慈善團體提供各種長短期津貼與物資。社會工作者欺騙此夫妻：「通常不去接受就業輔導的案家，你們的子女就會被強制安置」。下列有關義務論與目的論對「欺騙」的觀點之敘述，何者錯誤？",{"A":15,"B":16,"C":17,"D":18},"目的論主張，欺騙是否合宜應視此一行為本身所帶來的好處決定","目的論主張，欺騙是否合宜應視所屬社會法律有無相關規範決定","義務論主張，即使欺騙此一行為的動機是良善的，仍然是不對的","義務論主張，即使欺騙此一行為的結果是有益的，仍然是不對的","B",null,[],"本題考點是義務論與目的論兩大倫理理論對「欺騙」的判準差異。目的論(結果論,代表為效益主義)主張行為對錯取決於行為帶來的結果好壞,A 以「行為本身所帶來的好處」決定欺騙是否合宜,符合目的論立場;B 卻說以「所屬社會法律有無相關規範」決定,這是以法律規範而非行為結果作判準,並非目的論主張,故 B 為錯誤敘述。義務論(代表為 Kant)主張行為對錯取決於行為本身是否符合道德義務,欺騙本身即違反義務,不因動機良善(C)或結果有益(D)而變成對的,C、D 均為義務論的正確陳述。",[24,28,32,36,40,44],{"webId":25,"stem":26,"number":10,"year":27,"session":10},"sw-106-1-social-work-001","下列何者並非後現代女性主義的行動方向？",106,{"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27,"session":10},"sw-106-1-social-work-002","瑞摩（Reamer, 2013）認為在專業歷史發展中，社會工作的價值經歷過一些改變。總而言之，在過去一些年來，有六個主要取向是明顯的，以下那一項是錯誤的？",2,{"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27,"session":10},"sw-106-1-social-work-003","Munson（2002）在其《Handbook of Clinical Social Work Supervision》一書中將督導風格區分為「主動性（active）」和「反應性（reactive）」風格。以下那一項不是主動性督導風格的展現？",3,{"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27,"session":10},"sw-106-1-social-work-004","轉移作用（transference reactions）在下列那一種情況下較少發生？",4,{"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27,"session":10},"sw-106-1-social-work-005","在進行方案規劃時，常需要運用現有研究結果建議的資料，請問這種方式評量需求是屬於那一類的需求評量？",5,{"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27,"session":10},"sw-106-1-social-work-006","沛恩（Payne, 2005）在《Modern Social Work Theory》一書中提出反身－治療性觀點（reflexive-therapeutic views）為社會工作理論三類觀點之一，這類理論認為藉由促進成長及自我實現，以尋求個人、團體或社區的最大福祉。在服務的過程中，社會工作者及案主會相互影響。以下那一個社會工作理論或觀點非屬於反身-治療性的社會工作理論類別？",6,1784109473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