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直接服務108 年第 1 次 · No.13
關於個案紀錄的書寫原則,下列何者錯誤?
正確答案:(C) 個案紀錄應避免引用個案說的話,以免社會工作者產生主觀的價值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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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個案紀錄的書寫原則,要選「錯誤」者。個案紀錄可適度引用案主原話(逐字或摘述),以呈現案主真實觀點、情緒與情境脈絡,反而有助於後續判斷,並非引用原話就會使社工產生主觀價值判斷;C 主張「應避免引用個案說的話,以免產生主觀價值判斷」是錯誤的因果連結,故 C 錯、為正解。A 正確,紀錄應呈現需求與所提供服務之間的關聯,以體現處遇邏輯;B 正確,紀錄具傳承功能,助於接手者與機構維持服務延續性;D 正確,紀錄應避免流水帳,呈現經選擇、分析、組織後的資訊。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