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研究方法106 年第 2 次 · No.5
下列有關「焦點團體」的敘述,何者錯誤?
正確答案:(C) 焦點團體需要表達自己的想法,最好能主導焦點討論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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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焦點團體法(focus group)的實施要領。依質性研究方法,焦點團體的價值在成員間自然互動激盪出的多元觀點,主持人是討論的引導與調節者(moderator),應鼓勵每位參與者自由表達,任何人都不應「主導」討論走向,否則會壓抑其他成員意見、造成從眾效應與資料偏誤,C 的敘述錯誤,故選 C。A 正確,參與者須是與討論主題相關、具相關經驗的人;B 正確,教科書通常建議每場約 8 至 12 人、最多不超過 15 人;D 正確,焦點團體需要一位主持人擔任發言討論的調節者。
內容更新:2026-07-14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度(考試當年)條文為準,社政法規年年修,請留意其後修法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社會工作實務、法律或福利諮詢建議